公司各卖场、部室、分公司:
2019年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促进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倡导廉洁过节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也是“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发期。公司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性修养,各部门负责人要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相关要求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自觉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以钉钉子的精神抓紧抓实作风建设。
二、履行纪律规定,严守纪律要求
公司各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现对党员干部提出以下纪律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收受和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或 “私车公养”;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严禁违规公款或变相公款境内外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严禁利用微博、微信、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制造、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吃喝风”中出现的20种饭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制度;严禁工作、值班期间酗酒、脱岗、不履职。
三、严格执纪问责,加强责任监督
公司纪委将在节日期间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问责,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年。
中共襄阳鼓楼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中共襄阳鼓楼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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