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作者:鼓楼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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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净化节日风气,使公司党员干部绷紧“纪律弦”,廉洁过节不踩红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精神落地生根,现将节日期间廉洁纪律的要求重申如下:

一、层层落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公司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守住纪律底线,以上率下,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将廉洁纪律要求及时传达到位。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用公车进行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进行旅游、吃喝、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对象及合作伙伴宴请;严禁带彩娱乐,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规参加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严禁在微信微博朋友圈转发传播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值班期间酗酒脱岗、不履职。

三、严格责任追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公司党员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低碳祭扫、清廉祭扫,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公司纪委将对清明节期间顶风违纪者通报批评,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 ,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廉洁文明过清明的氛围。

 



 中共襄阳鼓楼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中共襄阳鼓楼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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