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重申“国庆节”期间 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30作者:鼓楼商场

国庆将至,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违规发放节日福利、津补贴、奖金或实物;

2、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组织、参与“一桌餐”等隐蔽聚会;

4、严禁公车私用;

5、严禁公款旅游,不准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

6、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在微信微博朋友圈转发传播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9、严禁酒后驾车;

10、严禁值班期间酗酒脱岗、不履职。

 




中共襄阳鼓楼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中共襄阳鼓楼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27

公司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十字街 邮编:441021 鄂ICP备05000447号